DIC的輸血治療
??? 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是以血管內凝血系統(tǒng)激活,導致血管內纖維蛋白沉著為特征,伴發(fā)繼發(fā)性纖溶或纖溶受抑的綜合征;它是多種嚴重疾病的一個中間病理環(huán)節(jié),臨床上常表現(xiàn)為嚴重的出血、器官功能障礙、微血管栓塞、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貧血及原發(fā)病的臨床表現(xiàn)。DIC不是一個單獨的疾病,而是一種復雜的病理生理過程和嚴重的獲得性出血綜合征,若不及早診斷和治療,病死率極高。目前DIC的治療原則包括:生命體征支持措施、盡量消除引起DIC的病因原發(fā)病、抗凝治療與補充治療[補充新鮮冰凍血漿(FFP)及冷沉淀物等]。?
??? 治療DIC首先要控制誘發(fā)DIC病理反應的原發(fā)病,控制出血和血栓是DIC治療的重點。采取正確的治療方案不但可以提高存活率,而且可以預防器官缺血性損傷。由于DIC凝血系統(tǒng)激活,廣泛的血管內凝血使大量血小板和凝血因子被消耗,導致嚴重出血或血管內溶血引起貧血,因此必須補充相應的血液成分。一般在DIC低凝狀態(tài)時應在病因治療和抗凝治療的基礎上及時補充被消耗的血小板及凝血因子[1],使其恢復或接近正常的止血水平。
1、 全血:全血庫存超過1周則不宜用于DIC搶救,因為庫血中含有氨、鉀及細胞碎屑,紅細胞破壞后可釋放紅細胞素,亦有促凝作用。目前許多研究表明成分輸血對DIC的療效明顯高于新鮮全血,因此,臨床提倡輸血成分治療DIC。
2、 紅細胞:當失血超過血容量20%~30%,血紅蛋白
3、 血小板:當Plt
4、 FFP:當DIC造成凝血因子過少(如纖維蛋白原
5、 冷沉淀:對出血不止的患者和需要組織活檢的患者,且實驗室檢測結果確定纖維蛋白原水平
6、 因子Ⅷ濃縮劑(FⅧ):該制品可用于DIC時血漿FⅧ水平降低,又無法接受輸血的患者。
7、 纖維蛋白原濃縮劑(FC):,當纖維蛋白原
8、 凝血酶原復合物(PCCs):在DIC的病理過程中,由于消耗了大量的凝血酶原、因子: Ⅶ、Ⅸ、Ⅹ,故可應用PCCs和肝素治療,以糾正DIC的凝血缺陷,但目前已少用。
9、 成分血、AT-Ⅲ濃縮制劑:一般認為,AT-Ⅲ水平85%,DIC治療效果才最佳。
10、因子Ⅶ:對于癌癥或轉移瘤患者并發(fā)DIC出血時,傳統(tǒng)的治療方法很難控制,,可聯(lián)合rFⅦa治療。
11、其它:纖維蛋白單體復合物、活化的蛋白C(APC)、凝血酶調節(jié)蛋白可用于DIC治療。
?????????????????????????????????? 摘自:何子毅1 田兆嵩. DIC的輸血治療和肝素的應用.中國輸血雜志,2006,19(1):89-92?
?????????????????????????????????????????????????????????????????????????????????????????????????社會事務科 沈元紅 供稿